若催收手段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是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债务人经多次追讨后仍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银行是可以直接上门催收的。只要银行没有使用违法手段进行暴力催收,如使用限制人身自由、强行侵入住宅或者是涉黑讨债等手段,那就是属于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债权利益的合法手段,即是合法的。若采用非法拘禁、涉黑讨债、非法侵入住宅等方式则是违法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信用卡犯罪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复函》第二条
发卡银行的“催收”应有电话录音、持卡人或其家属签字等证据证明。“两次催收”一般应分别采用电话、信函、上门等两种以上催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