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二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民法典》规定如何保全合同债权
保全合同债权的方式为: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和撤销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当债务人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行使其撤销权。
二、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有什么
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
(一)代位权。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权。
(二)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情况;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或者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三、如果对方欠钱不还起诉无效是怎么处理
第一、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第二、要看看有没有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相同。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后既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人,或者同时起诉二者。第三、看看有无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可能。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消极处分自己财产,有危害债权人债权之虞时,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之处分行为的权利。第四、看看有无行使商事留置权的可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