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知情带毒品的,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提供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明。但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侦查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_x000D_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_x000D_
(一)物证;_x000D_
(二)书证;_x000D_
(三)证人证言;_x000D_
(四)被害人陈述;_x000D_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_x000D_
(六)鉴定意见;_x000D_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_x000D_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