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首先写明被申请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二、写明申请具体要求。包括是否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是否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算的依据和理由。三、结尾写明向哪个法院申请、申请破产的公司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请时间、申请人亲签字确认。四、最后文末再附上证据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