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法律相关规定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八)颁发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该怎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内容:⑴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⑵子女抚养;⑶财产处理;⑷债务处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机关。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夫妻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双方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1、双方协议离婚手续这样办理:男女双方自愿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手续要怎么办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的程序是:1、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部分省市开展异地离婚试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自行办理。2、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起算,两人回家等待30天;3、在上述30天内,两人都不能反悔;如果一方反悔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协议离婚失败。4、30天到期后,两人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一定要在第一个30天期满后的30天内申请,逾期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去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1、离婚双方当事人携带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包括: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2、婚姻登记员确认双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当面签字;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5、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等待三十日,即俗称的冷静期;
6、三十日的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应当在三十日内亲自至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7.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