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能。身份证不能代替医保卡,可以用身份证补办丢失的医保卡。医疗保险卡损毁及遗失,应由参保员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时到医保中心填写《制卡申请单》,办理挂失手续,并交30元钱的工本费,重新办理医疗保险卡,挂失的次日开始生效,一周后取新卡。如果参保人员不按规定办理挂失手续,医疗保险卡被他人冒用,其损失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