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个人所得税补缴通常是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由于所申报的收入和个人所得税计算有误而产生的差额。如果申报后发现差额存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缴,不然会面临利息、罚款等处罚。对于已经补缴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来说,是不可以再进行退税的。因为退税是指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缴纳的税额大于实际应纳税额,所以通过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余缴纳的税款来实现。而已经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就代表着实际的应纳税额,不能再进行退税。因此,纳税人应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认真申报税款,避免出现补缴和退税同时发生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