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不出庭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以下处理:要是普通民事诉讼,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不出庭的,人民法院会判处被告人缺席,然后先中止诉讼;要是被告有自己特殊原因而不能够出庭的,人民法院会延期开庭;要是被告人或者是原告人在起诉途中出现事故的,人民法院会终止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