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以共同的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共同财产不足的,应当以自己的个人财产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无论婚姻关系是否继续存续,只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夫或妻一-方都不能逃避债务的承担。同时,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确定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遵循共债共签原则,对于夫妻共同签字举债的,这时候所负的债务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没有明确的共同意思,也没有共同签字,但是债务的内容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这时候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一方不知情,借款的也没有用于共同生产或生活的,这时候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