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林还耕的意思是指,那些指定为农田的耕地,后来种了花木、果树要全部铲掉,重新改为农田。“退林还耕”,其实它并不是单纯的字面意思,并不是要求所有的林地都改成耕地,很多荒山、荒地本身就不具备耕地的性质,把树砍了也没办法种耕种,所以大家不要慌张,首先要弄清楚自己的土地性质。如果原有的苗圃占用了基本农田,那这类苗圃就要面临整改。如果苗圃没有占用农用耕地,那就不在此次的政策影响范围,可以安心种树。
在粮食主产区,严格禁止耕地非粮化,对于基本农田栽植杨树、桉树、柳树等速生林的,需要按照要求及时砍伐,用于种植粮食作物。
基本农田不允许种植除了粮食作物以外的经济林木,如苹果园、梨园、橘园等,也不允许改变耕地用途,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
对于连续抛荒的基本农田采取各种措施恢复种植农作物,其中包括土地流转、代耕代收、私下无偿耕种等措施。
总的来说,退耕还林是为了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而采取的措施,目的是为了人类可持续发展和资源长期有效利用。比如北大荒因为黑土地有机质含量急剧下降和环境恶化,已经全面进行退耕,就是最好的例子。
而退林还耕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耕地红线不动摇,确保粮食安全的需求,是未来一段时间主要的措施。
实际上,耕地面积的增减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高标准基本农田才是为了生产粮食的主要基地,单产的提高和品质得到保证,才可以持续生产出丰富的农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