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省人员:按规定准备材料--登录成都微户政上传资料审核(只需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预约---办理,领取准迁证--老家办理户口迁移证(可以找人代办,出具代办户籍业务户籍委托书)--办理上户。
省内人员:居住地登记--按规定准备材料--登录成都微户政上传资料审核(只需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预约--办理上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