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决定书要载明下列内容:行政相对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履行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_x000D_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_x000D_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_x000D_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_x000D_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_x000D_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_x000D_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_x000D_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_x000D_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