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债权申报和登记:
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5、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6、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7、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