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办就业许可
第二步获得工作邀请函
第三步携带就业许可和工作邀请函出境,到境外中国使领馆取得1个月工作签证,回到中国
第四步办就业证
第五步办1年居留许可
注:如果已经在中国了,可以到香港转签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具体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应在拟聘用外国人来华就业入境之前,先为其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获准聘用该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3、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签证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4、用人单位应在获得职业签证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该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5、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所需材料:
1.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须详细说明聘用理由);
2.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证明或法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外国人有效护照(签证)复印件;
4.拟聘用意向书(须包含详细的劳动条款内容);
5.拟聘用的外国人工作简历(包括最后一次学习经历),学历证书,从事拟聘用工作的从业资格证明(注:工作简历含个人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工作简历和学历证书如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从业资格证明是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如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
6.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
8.拟聘用的外国人二寸免冠近照2张;
9.填写完整的《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申请书》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