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承担者范围,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法律权利和义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1、从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形态可划分为应有权利和义务、习惯权利和义务、法定权利和义务、现实权利和义务;2、根据权利和义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重要程度、即在权利义务体系中的地位、功能及社会价值,可划分为基本权利和义务与普通权利和义务;3、根据权利和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可划分为一般权利和义务与特殊权利和义务;4、根据权利之间、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可划分为第一性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和义务;5、根据权利主体依法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方式,可划分为行动权利和消极义务与接受权利和积极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