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两人拟定一个协议,写明两个人是共同买房,写明两个人各占百分之五十的份额,房贷也是一人一半的还。这个方法的问题就是只能约定协议中的两个人,不能约定第三个人。房产所有者如果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个人,另一方不能拿着这个协议去找第三个人维权,只能向房屋所有者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限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流程解决:(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议申请,并申请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认可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请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限定交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解决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