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