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宣告死亡的条件有:
1.被申请人下落不明:受宣告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
2.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所谓利害关系人指在法律上与下落不明的自然人存在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如亲属、债权人、债务人,利害关系人无顺序限制;
4.由法院宣告。原则上公告期为一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届满仍无下落的,宣告该下落不明人死亡。
宣告死亡的程序:
1、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这些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其他法定继承人、财产管理人、债权人等。
2、由人民法院依有关特别程序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