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标准

律师回答

法律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申请人为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混改企业除外);

(3)申请人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4)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撤销后,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5)申请人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三年内提出申请的;

(6)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7)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且不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不适宜经营卷烟的,如经营农药、油漆(涂料)、化肥等对人体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商品的场所等;

(8)经营场所在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和中小学内部的;

(9)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

(10)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的;

(11)不符合参考国标 GB/T18106-2004《零售业态分类》制定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的通知》(国烟法[2005]845号)所规定的七种烟草零售业态标准。

【法律依据】:

《苏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的布局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烟草制品零售点是指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从事烟草制品经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应遵循“依法准入、公开公正、合理规划、控烟履约”的原则,并根据辖区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五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二)应有准确的门牌地址或方位表述,同一经营地址只设置一个卷烟零售点。

第六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间距或数量要求:

(一)沿街(路)门店两个零售点的可行间距应在50米以上。设有隔离栏、绿化带或宽10米以上(不含人行道)的道路,以同侧零售点为参照物;

(二)连锁经营企业直营门店,其经营场所与现有卷烟零售点可行间距应在以上;

(三)在中、小学校附近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其零售点应离校门100米以上;

(四)实行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内(不含沿街门面房),设置卷烟零售点不超过5个;

(五)集贸市场内(不含沿街门面房)包括但不限于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综合市场等消费品市场,以及商业综合体设置零售点不超过5个;

(六)车站、码头、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服务区域内设置零售点的,单侧设置不超过3个;

(七)大中型娱乐休闲场所、综合性酒店、监狱、看守所、军队驻地等相对封闭以满足停留在设施内的特定人群消费的,原则上只设置1个零售点。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苏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标准

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申请人为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混改企业除外); (3)申请人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查看全文

苏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标准

法律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申请人为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混改企业除外); (3)申请人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查看全文

苏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

律师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申请人为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混改企业除外); (3)申请人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查看全文

淮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

律师解答: 《淮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于2015年颁布实施,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1. 烟草制品零售点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条件;2. 烟草制品零售点应该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要求的前...查看全文

怀化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

律师解答: 《怀化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是对怀化市烟草制品零售行业的管理规范。根据该规定,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应考虑到人流量、交通便利以及环境卫生等因素,以确保消费者购买烟草制品的便捷性和健康安全。同时,该规定还明确了烟草...查看全文

怀化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

法律解析: 《怀化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是对怀化市烟草制品零售行业的管理规范。根据该规定,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应考虑到人流量、交通便利以及环境卫生等因素,以确保消费者购买烟草制品的便捷性和健康安全。同时,该规定还明确了烟草...查看全文

金华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

律师解答: 为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优化辖区内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查看全文

淮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

法律解析: 《淮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于2015年颁布实施,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1. 烟草制品零售点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条件;2. 烟草制品零售点应该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要求的前...查看全文

淮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律师分析: 《淮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于2015年颁布实施,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1. 烟草制品零售点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条件;2. 烟草制品零售点应该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要求的前...查看全文

怀化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律师分析: 《怀化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是对怀化市烟草制品零售行业的管理规范。根据该规定,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应考虑到人流量、交通便利以及环境卫生等因素,以确保消费者购买烟草制品的便捷性和健康安全。同时,该规定还明确了烟草...查看全文

2023镇宁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什么时候公开?

法律解析: 在中国,烟草专卖局是独家授权的烟草销售机构。烟草制品的零售点布局直接关系到各地区烟草销售的效益和规范。因此,烟草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化布局,并在适当的时候向社会公开有关计划和方案。针提到的2023年镇宁烟草专卖局烟...查看全文

2024镇宁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什么时候公开?

律师解答: 在中国,烟草专卖局是独家授权的烟草销售机构。烟草制品的零售点布局直接关系到各地区烟草销售的效益和规范。因此,烟草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化布局,并在适当的时候向社会公开有关计划和方案。针提到的2023年镇宁烟草专卖局烟...查看全文

2024镇宁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什么时候公开

律师分析: 在中国,烟草专卖局是独家授权的烟草销售机构。烟草制品的零售点布局直接关系到各地区烟草销售的效益和规范。因此,烟草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化布局,并在适当的时候向社会公开有关计划和方案。针提到的2023年镇宁烟草专卖局烟...查看全文

邮政香烟零售管理标准?

法律解析: 据《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局的相关规定,香烟是可以快递的,但只限于个人使用的非盈利烟草制品,而且在数量上也有严格的限制。一般来说,几条香烟是可以通过快递公司进行快递的。具体的数量标准,则需由各地的相关规定而定。如个别地...查看全文

邮政香烟零售管理标准?

法律解析: 据《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局的相关规定,香烟是可以快递的,但只限于个人使用的非盈利烟草制品,而且在数量上也有严格的限制。一般来说,几条香烟是可以通过快递公司进行快递的。具体的数量标准,则需由各地的相关规定而定。如个别地...查看全文

邮政香烟零售管理标准?

律师解答: 据《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局的相关规定,香烟是可以快递的,但只限于个人使用的非盈利烟草制品,而且在数量上也有严格的限制。一般来说,几条香烟是可以通过快递公司进行快递的。具体的数量标准,则需由各地的相关规定而定。如个别地...查看全文

烟草局办理烟草证标准?

法律解析: 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烟草...查看全文

烟草局办理烟草证标准?

律师解答: 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烟草...查看全文

零售烟草证办理条件

烟草许可证办理需要条件有: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方圆100米不能亦学校,方圆50米不能有烟草证。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查看全文

烟草证合理布局新规?

律师分析: 简而言之《烟草零售许可证》马路同侧50米内不得再办理新的《烟草零售许可证》,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及领导体制,依照《烟草专卖法》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