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也称为委托方)。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勘察合同由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经与勘察部门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即可签订,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的勘察合同均是无效的。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设计成果。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第二个环节,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工程设计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要机关批准,持有《设计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只有具备了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才能订立;小型单项工程必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文件方能订立。如果单独委托施工图设计任务,应当同时具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方能订立。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或公民,而承包方必须是法人。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内容有:发包人与承包人信息、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标准划分的合同类型。其合同内容有:建筑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和资质;建筑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建筑工程合同的标的、价格及其他合同内容细节;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民法典建筑工程类承揽合同有哪些
《民法典》没有规定建筑工程类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有名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合同的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由他人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调解或者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者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裁决。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哪些分类?
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
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工合同等方式。
一、总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
二、分项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
三、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
四、转包合同: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并与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五、劳务合同:又称雇佣合同。它是项目法人、承包商或分包商(甲方)为建设工程项目,与雇佣劳务提供者(乙方)就雇佣劳务者参与施工活动所签订的协议。
六、设计施工合同:项目法人将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都授予一个承包商完成,又称为总体合同或一揽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