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离异怎么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条明确了,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针对父母离异的情况并没有具体提出来,但是就政策来看,还是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可以选择一方扣除,也可选择双方平摊,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个人所得税如何扣除子女教育支出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扣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3)这项“抵扣”的项目中不仅仅包括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专科、研究生、博士生),还包括了3岁年满的学前教育。可以说把现在家庭的教育支出均包含在内,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并且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另外,关于个税的其他专项扣除内容及所需材料,您都可以单独联系我。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怎么扣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起始时间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起始时间:子女教育扣除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 (1)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 (2)学历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学历教育阶段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子女在中国境内、境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申报方式选什么
如果有任职单位的,选第一种,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果是个体户类型的,选第二种,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申报方式: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本次填写的扣除信息将会被发送给您指定的扣缴义务人,有扣缴义务人在为您做预扣缴申报时进行扣除。优缺点:(1)每个月都可以享受优惠;(2)单位负责申报,要把自己家所有隐私交给公司,让公司代缴。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汇总清缴申报。优缺点:(1)自行申报就是每个月没有优惠,第二年返还;(2)保护自己隐私;(3)影响现金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