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1、如果发生债务纠纷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的话,当事人可以就法院此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但是在立案之前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实,看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例如是否有明确的被告,法院的管辖权是否正确。若不符合要及时补充材料,避免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动建议:
1、如果债权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话,法院不受理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咨询不受理的原因。
2、如果是起诉材料欠缺,应当补正材料。
3、若是补正后法院仍不立案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立案裁定,对该裁定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