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在家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将诉讼文书交给其同住的成年家属;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一、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办
收到人民法院的传票后的处理方法如下:
1、核实传票的真实性。
谨防语音转接电话、缴费电话,例如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或是让你缴纳相关诉讼费用。若有遇到可疑情况,可拨打法院对外公开的电话号码或直接到法院查询。
2、签收传票。
法院邮寄的传票会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等。确认是法院传票后,请及时签收;如果没有签收传票,可能会对之后的诉讼产生影响。
3、第一时间了解案情。
签收传票后,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以防在案件审理陷入被动。可查看对方当事人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证据材料。
4、从法院处获得自己(公司)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
如果材料中未包含对方提供的诉讼材料,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签发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若是公司,需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手续)前往法院领取对方提供的诉讼材料及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5、咨询律师,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在举证期限内搜集证据并将材料寄送到法院,分析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综合案件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
可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事务。
6、到庭应诉。
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庭应诉。
若是法院指定的开庭时间与我方重要事情相冲突,可与法院协商变更开庭时间。
二、法院通知被告的流程
法院通知被告人的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的家属进行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的,应该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是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进行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进行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三、法院送达的规定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