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
2、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
3、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死亡;
4、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
5、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或死亡;
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
7、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
8、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
9、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造成被组织人、被运送人重伤或死亡;
10、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