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是关于验收的主体资格、质量不合格情况下的整改措施和责任承担、结算资料的提交时间和补充要求。注意作为承包方不要忘记增加:结算文件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发包方不予以审计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
具体如下所述:一、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