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普通税票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一、如果跨月了无法作废,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获取对方有效证明,然后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三、增值税发票税率开具错误处理办法:
(一)纳税人应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二)次月开具红字发票,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三)如形成多缴税款,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也可留抵后期应纳税额。
(四)税控设备因申报比对不符被锁定,纳税人应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异常转办单,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解锁税控设备并清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