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有无追偿权
有。担保人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包括:一、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 的债务额,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二、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的费用不在此列。
担保人有没有追偿权
有。担保人对于债务是享有追偿权的,而担保人在对担保债务主张担保追偿权时,应当对基础债权的真实存在负有举证义务。所谓基础债权,就是担保人所担保的主债权,而主债权不仅是担保的基础,也是行使担保追偿权的基础之一。
担保人具有追偿权吗
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先后享有两项重要权利:一是抗辩权,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二是追偿权,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保证人在放弃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或者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也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当享有追偿权。但保证人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未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不应享有追偿权。
担保人如何进行追偿权
可以直接和债务人协商沟通还款事项,对方不偿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担保人可以在下列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担保人如何行使追偿权
担保人的追偿权行使方式有: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若保证人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2、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