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位于杭州市区东部,萧山区东北部的沿钱塘江区域。行政管辖范围覆盖河庄、义蓬、新湾、临江、前进5个街道的行政管辖区域及党湾镇部分用地。本次规划研究范围东、北、西均以钱塘江界线为界,南至河庄街道、义蓬街道南界线、红十五线、临江街道南界线(详见附图1)。规划总面积427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348平方公里,钱塘江水域面积79平方公里。明确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做好生态用地与城市建设用的的有机结合,以产业为龙头,实现产业提档升级,立足“产城融合”,结合产业布局物流、服务业、休闲、生活、交通、市政等综合功能的用地配套,统一发展、互动发展、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