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首批20家开通车驾管业务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警邮便民服务站,都是选在居民聚居的路段,或是门前有停车场方便市民停车的路段,20家服务站覆盖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经开区(头屯河区)、米东区、达板城区以及南郊,预计到今年底,这样“家门口的交警队”还将至少增加到50个。市民只要在邮局门前看到挂有“警邮代办网点”的牌匾,里面就能办理车驾管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