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无偿献血累计800ml以下的,本人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累计800ml以上(含800ml)的,本人终身免费享用不限量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总计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