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被征了有为农民保留一部份土地的还算农村户口,失地后没有为农民保留一部份土地的属于整体转非农,不算农村户口。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_x000D_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_x000D_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_x000D_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