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安局的证据不足是指侦查相关证据经过全面的调查取证后,缺少与犯罪事实有关的物证、人证、视听证据等。或者搜集到的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不能作为认定案情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_x000D_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_x000D_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_x000D_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_x000D_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