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租赁房屋期限没到,承租人不想继续租赁房屋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而出租人一般会要求承租人赔偿一定的损失。租赁房屋时一般要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不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的租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_x000D_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_x000D_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_x000D_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_x000D_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_x000D_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_x000D_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_x000D_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