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协议管辖也就约定管辖,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包括:
1、约定管辖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无效;
2、约定管辖的约定不明确的无效;
3、约定管辖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无效;
4、合同中约定既诉讼又仲裁,供合同双方选择的条款无效;
5、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合同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达成的管辖协议无效;
6、约定管辖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无效;
7、其他被人民法院确认为协议管辖无效的。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