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发生了轻微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是第一时间开启危险警示灯,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双方致电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等,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双方互相确认联系方式,以后事后联系进行定损索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