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长护险需要的条件: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
(2)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还需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4)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
满足以上条件的有长期护理需求的老人可通过居住地所属居委会或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近办理。
需要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申请人及配偶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第一页至最后空白页)
4)养老金收入证明(申请人及配偶三个月)
5)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评估:由评估机构进行统一评估后,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参保人员可享受相应等级的长期社区居家照护服务。
(长护险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
服务:由长护险定点医疗护理机构提供的专业上门服务。
结算:申请人或家属携医保卡,至护理站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