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确属非法同居关系,应一律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和双方的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一、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各种因素: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二、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同居财产分割是指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三、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需要考虑以下的因素的:首先在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前,双方二人所获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按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其次在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予另一方的财物,这时可按照赠与关系来进行处理解决。同时还应考虑到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前提下。最后如果双方同居关系期间而产生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二人共同承担以及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