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在公开场合辱骂他人,依据辱骂的情节,情节较轻或较重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同时,被辱骂的受害者也可以以自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名誉权、人格权受侵犯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恢复名誉,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二款规定: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