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客运合同的法律规定:客运合同一般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旅客需要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如果不能按时乘坐的,则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也不再运输。
客运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客运合同成立的时间的规定为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客运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旅客签订的由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到目的地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在当事人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
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有: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的情形,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符合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法律有什么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
法律上于合同订立的规定有,订立合同的方式包括要约、承诺等方式;以及当事人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或者签字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法律关于合同的有哪些规定?
用法律术语来说,订立合同就是一个“要约—承诺”的过程。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进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时,合同即可成立。
1、合同成立的时间。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不同: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地点的确定标准也有不同: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法律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如下:1、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合同的主要条款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4、租赁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5、出租人基本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