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般指违法采挖、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栖息地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属于环境违法犯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分为多种,主要包括非法狩猎、采挖、贩运、销售、储藏、运输、进出口等活动。我国的《刑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林业法》等法律法规,针对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根据这些法律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包括加强监管、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处罚力度等,以保障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安全和生存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非法采伐、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不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