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写的遗嘱若是遵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书写的就会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并没有要求遗嘱必须要由律师才可以书写,对于了解法律知识的工作者也是可以自行解决的,但是对于其他的主体,为了使得遗嘱有效,建议还是聘请律师拟定遗嘱。
一、日记能否取代自书遗嘱
死者在日记中对于身后财产作出的处理是否遗嘱需要重点审查的一个问题是该遗嘱是否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由于遗嘱是对于身后财产作出的重大处理,关涉到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律对于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比较严格。
自书遗嘱必须在抬头部分写明是遗嘱,并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遗嘱的年、月、日,如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则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不应认定为遗嘱。
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据此,死者生前的日记及书信有记载时间与签名,虽然形式上与自书遗嘱有些不同,但日记及书信中的内容是死者的真实意思,应该认定日记及书信中关于死者死后个人财产的处理方式有效。
公民选择由自己亲自来订立遗嘱,这种方式下产生一般是属于自书遗嘱,这也是承认的一种遗嘱形式。但是自书遗嘱也是需要符合了规定的要件之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至于是否要办理公证手续,法律上并未有这样的要求。当事人最好结合自身情况,考虑选择是否进行公证。
二、律师代书立遗嘱如何收取费用
律师可以代书遗嘱,但律师没有权利进行公证,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因此这个费用是分开的,即律师代书遗嘱的费用和公正的费用。一般律师代书遗嘱费用在800~1200元,公正在200~500元。但要注意,若是公证,以后想再撤销或改变该遗嘱,必须再通过公证方式更改,否则原公证遗嘱仍然有效。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三、怎样订立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订立遗嘱应注意: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辨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
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