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自书遗嘱时应注意:
1、遗嘱人必须亲笔写全文。遗嘱人亲自写全文,即完全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不易伪造、篡改他人;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遗嘱人应当亲自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自签名的遗嘱无效;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上写明的日期不仅有助于区分纠纷的真实性,而且有助于区分遗嘱人在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的能力;当有几内容矛盾的遗嘱时,也有助于确定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