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在征收方式上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这些税款的征收与纳税人的经济能力和财产状况相关,通常按照所得额或财产价值的标准计算和缴纳。而间接税则是指纳税人通过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等间接缴纳的税款,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这些税款一般会被商家或服务提供者包含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中并向消费者收取。由于税款并不直接从纳税人手中收取,因此征收方式更加隐性,也更具有普遍性。需要注意的是,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征收方式不同,但在某种程度上也相互影响。例如,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缴纳规定可能会影响企业利润的分配和支付能力,进而影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而增值税的税率变化也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消费者的购买力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十八条 完善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