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有权请求分割。共有人协议分割的,各自取得相应份额的不动产所有权;不能协议分割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决分割。”因此,根据《民法典》规定,房产分割应当协议分割为主,裁决分割为辅。协议分割时,各方应当在公平、自愿、等价的原则下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分割方式、分割比例、分割时间、分割后物业权利互不影响等方面。当无法达成协议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分割。需要注意的是,房产分割时,应当按照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如果无法划分,可以通过抽签、拍卖等方式进行分配。分割后,各自取得相应份额的不动产所有权,享有相应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有权请求分割。共有人协议分割的,各自取得相应份额的不动产所有权;不能协议分割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决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