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还房贷,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以产权证的名字为主,父母还贷的行为视为赠与。父母给自己子女一笔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赠与方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一、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后归谁
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后要视实际情况处理归属问题,具体如下:
1、男方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归男方所有,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视为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女方父母付首付买的房属于谁
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婚后子女在接受父母购房出资时,如果出资为借贷,应明确告知夫妻另一方,此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保留配偶一方认可出资为借贷的证据果出资为赠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予以明确。总而言之,购房的资金是一个大数目,不管是父母出资也好,个人出资贷款也好,都是要慎重,在如果涉及到第2人或者父母应该立一个协议或者字据,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纠纷,造成更大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