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讨薪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先期介入调查确定劳动关系。由法院通知欠条的法人主体,协助(农民工)到工地所在区法院直接申请农民工工资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电子数据的种类
其中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种类,包括5大类各种形式:
1、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5、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讨薪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