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死亡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三个不同赔偿项目,其中,精神抚慰金解决了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救济问题,被扶养人生活费解决了被扶养人的生活来源问题,因此,剩下的具有财产属性的死亡赔偿金应该被视为具有遗产属性的物质赔偿。
债务人死亡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亡债务可以由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
债主是否能要求用死亡赔偿金还债
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的处理方式有:1、由遗产管理人进行处理;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生存一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3、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债权人能否要求以死亡赔偿金清偿死者生前债务
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的赔偿款,即获得时间在受害人死亡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2款规定,本条缩成“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可见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为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并非死者本人,不属于死者遗产。故陶某无权要求以死亡赔偿金清偿李某债务。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应当怎么办
1、债务人死亡之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讨债务。2、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偿还责任,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