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犯罪前科方式如下:
1、可以查看档案。个人犯罪记录属于个人隐私,不对任何公众公开,只有单位雇佣员工时,在个人档案中可以查看到;
2、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查询。普通公民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确有必要查询他人犯罪信息的,应当根据信息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相应的书式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能进行相关犯罪记录查询。公民在公众网上是无法查询犯罪记录的,因为公安内网是与公众网实行物理隔绝的。公安内网只有公安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凭权限进行查询。公民是无法登录公安内部的;
3、如果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经当事人授权,可以凭相关的证件,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查询罚罪前科;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律师助理人员不得单独查询公民罚罪前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保存在档案馆的,由档案馆公布;必要时,应当征得档案形成单位同意或者报经档案形成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公布。
(二)保存在各单位档案机构的,由各该单位公布;必要时,应当报经其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公布。
(三)利用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馆、档案保存单位同意或者前两项所列主管机关的授权或者批准,均无权公布档案。
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其所有者向社会公布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