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在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上进行公示,并报告物业管理机构备案。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应当按照使用面积计算,不包括车位等非住宅部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并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公布物业服务情况和收费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管理机构了解收费标准、计算基数、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同时,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质量和收费情况提出异议或投诉,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和收费行为,防止不合理行为。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提供物业服务,保证物业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业主有权了解物业服务的情况,并参与物业服务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