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房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进行补办。
按揭买房购房合同丢了的话,可以去贷款行补办,或是去房产抵押部门查档补办,若办理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若急需要用,则可以先去贷款行或开发商、房管局复印一份或提供有当地房屋交易中心盖章的信息证明。若在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
一、银行按揭贷款流程详细步骤
(一)选择合适的房产
算算房子的总价,手中可以付首付的积蓄,再算出需要向银行贷款的金额,各银行根据个人的收入流水所给的可贷款额度大差不差,这就需要购房者选择合适的房源了,各房源可能首付比例不同。
(二)提交按揭贷款申请
一般项目的售楼处都有合作银行在场,购房者可以省去找银行这一步骤。所以确定好房源之后,咨询相关银行,向银行了解关于按揭贷款的相关规定,并准备好银行要求的文件资料,填写《按揭贷款申请书》,提交银行,等待审查。
(三)等待银行审查结果
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先通过银行的《按揭贷款申请书》审查,再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因为购房者在提交好申请书之后,银行会对购房者的征信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审查没有合格,银行拒绝发放贷款,购房者就得另找出路了,很有可能绝大部分的人会找不到资金源,最终不得不放弃买房。
(四)签订购房合同
如果第三步的银行审查通过之后,银行会向购房申请者发放同意贷款通知单或者按揭贷款承诺书,另一方面房源也确定好,购房者就可以放心地缴纳首付款,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了。
(五)签订房屋按揭合同
签订好购房合同,整个流程算是走了一半,接下来购房者就需要持购房合同、缴纳首付款凭证、相关的法律文件与开发商、银行签订《房屋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合同中会对贷款的数额、贷款年限、还款方式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
(六)房管局备案
持《房屋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购房合同到房管局相关部门抵押登记备案。一般房管局备案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询问当地房管局,只有备案成功才代表之前签订的合同有效,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抵押登记、还款。
(七)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开始还款
房管局备案成功,银行就会按照合同给购房者指定一个金融机构,并且授权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这个授权机构每个月会固定从购房者银行账户扣除月供。
二、贷款合同能补办吗
1.贷款合同丢了能补办。
2.若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方式来补救的: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民法典》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专家提醒,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购房合同丢失后应如何处理: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答复: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